作者| 姚心璐 编辑| 罗丽娟
7月12日,哈啰出行宣布进行组织架构调整,将原新业务部中的电动车租售平台业务升级为独立事业部。据哈啰出行内部人士表示,此次调整,不仅意味着哈啰聚焦两轮出行,而且是对整合电动车产业链上下游的一次尝试,“租售平台不是共享”。
哈啰电动车平台于去年8月试点,意在对接电动车产业的上游厂商和下游渠道商,扮演平台角色。
前述内部人士表示,在上游厂商上,哈啰协助其拓宽新国标车辆销售渠道,以直供门店方式进行销售;在下游渠道商,哈啰电动车租售业务以城市合伙人方式进行招募,通过厂商直供来提高利润空间,并借助哈啰平台的大数据服务,“给予合伙人持续性收入”。
据他透露,在目前已招募的合伙人中,“相当一部分来自传统电动车经销商”。 “我们一开始不怎么提倡门店化,”该人士表示,“后来发现有门店的电动车服务商相较之下更受欢迎,这是感知度最高的方式之一。”
截至7月2日,该业务已在河南、江苏、浙江等地的18个城市中进行,预计年均流转7次,在开封地区开城期间,单店每日客流量超过4万人次。
据资料显示,与共享出行定位为单次短程不同,哈啰电动车的最短租赁周期为7天,用户可以在哈啰出行App上设定租期,按固定周期支付租金,在服务期内,可使用相应的金融、保险、售后、换电等配套服务;同时,哈啰提供一年期的合约车租赁服务,合约到期后,车辆归属消费者所有,等同一次性购买。
谈及电动车租售平台在公司内部的作用,前述内部人士透露,“这将成为公司新的用户增长点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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